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各地电子印章、电子合同政策动态

2024-04-15

2024年第一季度即将结束。过去3个月里,全国各地持续推广电子合同,积极搭建电子印章系统和电子签名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加强电子印章在电子公文中的管理和使用,推进企业无纸化报审,已成为大趋势。



1月份

1月1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新乡市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电子印章系统,实现政务部门电子印章制作、管理、状态发布等功能。依托省电子印章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基于可信密码应用的市电子签名系统,为具有手写签名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依法提供支撑。


1月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要求2024年年底前,全面夯实“极简审批”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无证明城市”,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简称“四电”)等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完善,现行有效的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

强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支撑。统一建设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优化电子印章制发、验证模式,提供电子印章通用服务接口。统一建设电子签名系统,实现电子签名申请、应用、验证、注销等功能,开放技术对接服务接口,为具有手写签名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提供支撑。


1月5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加强电子印章在电子公文中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公文办结实时归档。

优化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优化完善省电子印章系统服务功能,支撑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公文等业务中的应用。积极探索电子签名的社会化创新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电子证明等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


1月8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

要求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


1月11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应用尽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及材料可免尽免、“免证可办”。


1月11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全面实施企业开办流程同步发放电子执照、电子印章等。

加强电子材料、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应用,推进企业无纸化报审。

通过人脸核身、电子签名等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互联网+见证”服务。

拓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在涉企经营、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推出“一证(照)通办”事项,扩大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1月15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设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整合多种认证方式和认证源。完善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签名、统一缴费等系统,提升各类政务应用系统开发效率和规范化程度。


1月16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

要求分级梳理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应用需求,推进跨部门、跨场景、跨业务的共性支撑平台统建共用,集约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共性支撑系统,全面开放公共通用服务接口,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统一的基础技术支撑。

加快推进“四电”(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应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免证可办”。


1月16日 国务院

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


1月17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印发《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合同、电子会计凭证等电子材料及其相关数据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各类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时可以选择使用电子材料,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再提供纸质材料。推进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


1月25日 中共成都市委

发布《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依托智慧蓉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全面实施企业开办流程同步发放电子执照、电子印章等。要求实现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在税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部门及银行间的应用。


1月2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要求重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刷脸办事”等应用,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实行线上办理证件“免提报”。


1月29日 宁夏人社厅

要求持续推行劳动合同全程电子化管理,坚持利企便民理念,强化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和外部人社业务对接及数据运用,拓展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场景,提升劳动关系线上服务能力和办事效能。

2月份


2月1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重庆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作为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加盖电子印章或具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材料可以代替纸质材料;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可以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2月3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共享应用,在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等场景开展实际应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及材料可免尽免、“免证可办”。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通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集约建设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电子档案、数据分析服务等共性支撑系统,全面开放公共通用服务接口,支撑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轻量开发、快速迭代和弹性扩展。


2月4日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的审批业务印章采集备案,加快存量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工作,推进审批服务全过程电子印章用章、验章等服务。

落实国家电子印章管理要求,规范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流程,推动电子印章对接互认,加强电子印章跨层级签章和跨地区可信核验的配套管理,满足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流转验证需求。


2月4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持续规范电子印章制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等流程,建立健全电子印章跨层级签章和跨地区可信核验的配套管理体系,满足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流转验证需求。


2月1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分发流转系统建设,优化表单预填、智能辅助等通用功能,加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等公共支撑。

建设省一体化平台电子印章系统,构建全省电子印章应用服务体系,实现新办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2月20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应用支撑能力一体化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


2月23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年度报告、电子投标、银行开户、宽带办理等应用。

优化全程网办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业务衔接,支持在线验证身份并批量签署电子文件

优化信用修复全程网办流程,推行电子印章调用、文书在线送达等便利化服务。


2月28日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

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到要加强电子签章、电子材料等应用,在环评、能评、联合验收等环节,探索推行无纸化报建。

搭建全周期图纸管理平台,开发图纸存储、版本管理、在线审批、电子签章、共享调阅等功能,实现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全流程图纸数字化管理

推进全流程无纸化报建。审批系统拓展企业云盘功能,实行电子证照证明全流程应用,通过运用电子图纸审查、多部门线上并联审批、加盖电子印章等方式,实现项目企业全流程无纸化报建。


2月29日 安徽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

推动电子签章在用水用气过户、合同签订等高频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全面推行登记事项全省同标,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应用。


2月29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中山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月份


3月15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

3月15日,淮安市统一企业电子印章平台正式上线。有了电子印章,签署文件不再需要快递和人工跑腿,随时签章、省时高效,同时也无需打印和存放纸质文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3月20日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提供企业免费申领电子印章服务。可领取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电子印章,以及个人电子签名。获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印章平台可实现线上签章和文件签署,电子印章平台可全方位保障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月20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拓展电子印章应用范围。完善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服务系统业务流程、数据流转机制,畅通数据传送通道。围绕证照免提交、数据共享、数据核验、审批结果证照化,推进电子印章在行政审批、社保、不动产登记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广泛应用。

推广电子签名应用场景。制定完善电子政务领域电子签名使用管理办法。依托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服务系统,完善电子签名功能。推动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领域落地应用,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根据国家信创工作要求,适时整合升级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功能。


3月25日 蚌埠市五河县市场监管局

依托蚌埠市电子印章系统面向县辖区内新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五枚电子印章(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实现物理印章与电子印章的同步监管与使用。

下一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做好电子印章推广工作,积极拓展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持续助力五河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